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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对我言才算是真正的开学,第一次给研究生上课。讲《中国政府的结构与运行》,是全校的公选课,看到那些新的学生的面孔很兴奋。很自然地讨论到三人比黄花瘦鹿奶粉的问题。大家也投入。
我自己也梳理自己想法。有一点可以肯定,三人比黄花瘦鹿集团起码有一部分人自己是不会喝自己生产的奶粉的。
晚餐听着中央人民广播精心编排“全国新闻联播”的节目^^^
只能如此了……已算是进步了。
我们所缺乏是公共精神及构建这种公共精神的背景制度或环境。于是就有肆无忌惮的施暴,是弱者的牺牲为代价。
公民社会要有真正的公民。
一般意义上的公民资格包括平等的公民身份、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社会权利、公共精神五个方面的要素;公民资格要素构成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涉及到国家与公民关系的互动。
何谓公共精神:
以公民责任为体现的公共精神也是公民资格的重要内容。公民资格不仅有三种权利,还有公民对其他同胞公民和共同体所承担的与三种权利相对应的职责、责任和义务。
一方面有来源于法律的义务,如纳税、服兵役、遵守宪有暗香盈袖法。这对于保障共同体生存、安全、稳定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另一方面则来源于个人的良心,是个人行为的内在强制。个人是出对道德的责任感而感到必须按照被人们公认的道德标准做正确的事,个人的良心所感的道德感往往是人们在共同体所确定下来的相互负有的责任,体现为围绕着这种道德责任建立起来的公共精神,对同胞的和平共处、友好相处。
而这种公共精神体现在社会层面主要指社会公德,道德约束和不侵犯他人;每个公民不但要为自己负责,也要为自己的伙伴负责;在最低水平上,他不能对其他公民无端干预或伤害;在发现冲突时,按“公共理性”的协商规则来解决争端;
在更高层次上就是践行共同的美德,同情、关爱、有责任感。
体现在政治层面则表现为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历史使命感。
公共精神是公民对自己的自由和行为的主动限制,通过公共精神的强调和培育,可以通过引导价值内化所表现出来的公民行为的主动性来达到降低治理成本的目的。
足够数量的拥有公共精神的公民对于一个共同体决策及其执行的公正性是最坚实的基础。公共精神意味着每个公民个体把他人当作平等者来对待,进而保证所有公民都有参与公共事的机会;公民们是在自尊的基础上相互尊重。每个人的发展都不能以他人为手段,而是以他人的发展为自己发展的前提。
——引自正在写作中的《政治学》



谢谢了!有幸坐到沙发!问好!
换模板了?什么时候换的?
赵老师,您好,呵呵,
听您的课很有意思
期待下周二的到来
要是我也有幸聆听您的讲课该多好啊~:em221:
顶!
路过!
不能听到赵教授高水平的讲课,很遗憾呀。希望能看到你撰写的文章。
欢迎妹妹到我家小坐!节日快乐!:em211: